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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并召开 王纯当选省消费者协会会长

作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发布时间:2022-01-12阅读量:885

豪情欢歌辞旧岁,喜气开篇迎新年。1月12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消协常务副会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代表常务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章程》修订案。会议补选了省消协会长,并对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进行了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纯当选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并作重要讲话。

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张钧,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一级巡视员李岩,省商务厅副厅长梁志勇,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冀保胜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乔宝贵主持会议。

会议同意接受李悦娥、胡凤莲、赵贵全、戎劲光、王东海、王叶峰、安乃富、孙兰草、李锦平、范广明、王俊国、李林旺、李建斌、张十洲、张鹏洲、郭德魁、梁瑞廉、樊利民、王稼瑶、王昕光、关启、李树林、杨斌、郭兆平等同志辞去担任的理事会职务的请求;会议补选乔宝贵、梁志勇、冀保胜担任省消协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马和英、李立新、郝继荣、高俊常、赵明、包尚恩、王文军、艾宇雷、杨丽峰、邵熙、吴奕斌、裴昀惠为省消协常务理事,王海泉、刘俊平、李晓波、吴登明、张云、张贵峰、林志果、项磊、康新平为省消协理事。

在过去的一年中,省消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和新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助推消费环境优化,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年主题和“3·15”宣传纪念活动,消费维权理念进一步强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市场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强化消费监督和纠纷调处,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司法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基层消协工作取得新进展。省消协连续两年在省市场监管局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21年省消协党支部被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王纯指出,消协组织是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消协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努力把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王纯强调,消费者协会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时代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把握工作方向,坚定政治自信,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破解维权难题、化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努力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监督的中坚作用;要提升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王纯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努力提升消协组织公信力、消费维权影响力、消协机构硬实力、民心向党凝聚力,要加强同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放心消费评价标准体系、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和先行赔付制度的建立,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山西”金字招牌。及时了解消费者意愿,反映消费者呼声,解决消费中遇到的问题,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体贴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贯彻到具体处理每一件投诉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存环境、生活品质和生命尊严。要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做出新的贡献,用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省消协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9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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