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五)
不少消费者收到银行卡扣款通知后,才会发现自己正被App会员“自动续费”,想取消却找不到入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其中针对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自动续费”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四川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义文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题一:《条例》针对“自动续费”是如何规定的?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例如:金某于2021年7月6日免费订阅了某科技公司提供的一款软件。9月3日,金某突然收到某支付平台还款498元的短信。金某查看账单并联系该科技公司及支付平台后,得知上述498元是用于支付其原来免费订阅的软件款。该科技公司虽分别在7月6日和8月6日向金某发过电子邮件,告知其免费使用31天和后续订阅收费事宜,但金某并未点击查看,对涉及金某自动续费及免密代扣协议条款,并未尽到显著提示说明义务。
问题二:如何理解“显著方式”?经营者还应完善哪些工作?
显著方式:在自动续费前通过平台发送关于自动续费的消息提示或通过短信、电话告知自动续费的时间,并询问是否有自动续费的意愿。经营者在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服务期间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经营者在消费者同意自动续费时,不得捆绑其他消费,增加消费者的隐形支出。
问题三:一些APP用“免费试用”“0.9包月”等字样吸引消费者开通会员,但默认勾选“自动续费”且字很小,这种现象是否会得到改善?
《条例》的实施,该现象应该会得到改善。《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从线下实体店铺、线上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且该条例对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义务,增加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问题四:消费者今后开通会员服务要重点关注什么?
1.要通过官方渠道充值,建议消费者通过APP自有充值页面、官方授权旗舰店、官方合作店铺等正规渠道充值,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账号信息,或让他人代为充值,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2.按需选择会员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理性选择APP会员服务,切勿盲目跟风充值;开通会员服务时,注意看是否有附加收费条件。
3.要及时关闭自动续费,一些APP推出“免费试用”“首月优惠”“连续包月折扣”等促销活动,往往标注有“自动续订,随时取消”的提示。消费者选择这类充值时,要在优惠到期前设置提醒并手动关闭续费服务,避免忘记取消而被扣费。
4.关注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