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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家门口还能装摄像头吗?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发布时间:2025-04-08阅读量:1244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已正式施行,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如何保护?新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都将有明确规定。


大街小巷摄像头随处可见,无序采集个人信息有隐患


如今,走在大街小巷,无论是繁华的商业街,还是宁静的居民小区,摄像头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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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居民冯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小区许多场所都安了摄像头,在楼下散步,总感觉被好多双‘眼睛’盯着。虽说知道大多数是为了大家的安全,但心里还是有点别扭。听说有些小区的监控视频信息被泄露过,就更让人不踏实了。”

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非法乱装摄像头以及其所采集视频图像信息被泄露、被滥用等问题也给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隐患。比如,北京某小区物业公司员工徐某伙同李某、吴某等人,非法登录公司电脑,窃取了4000余条业主行踪轨迹、住宿等信息,并售卖给欧某。最终经法院判决,欧某、徐某及李某等分别获刑1年及数月不等。

记者了解到,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缺乏制度管理,不同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晰,部分地方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方面缺乏统筹规划,设备设置不规范,视频图像信息被随意泄露、滥用等问题,导致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给公民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安全隐患,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规限制随意安装摄像头,要求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那么,哪些地方可以安装摄像头?哪些地方不可以?应由谁负责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对记者表示,《条例》不仅明确了禁止安装的区域,还对数据存储、调取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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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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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条例》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主体限定为两类:

一是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二是商场、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由对相应场所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重点部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确定。

⭐特别强调的是,除了政府有关部门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施,容易侵犯隐私的区域被明令禁止安装。比如:

监督电话:0351-3535573
投诉电话:0351-33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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