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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消费维权年主题暨省消保条例宣贯活动在太原举行

发布时间:2024-03-01阅读量:1129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3月1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在太原国贸大饭店举办了2024消费维权年主题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郝建玉,山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田志强出席会议。会议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李素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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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在活动中对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和省消协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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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年主题的目标是: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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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建玉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宣传贯彻《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具体行动。希望大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 周年这一大好时机,推进我省2024年“3·15”主题宣传活动走深走实和新消保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提升维权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爱萍从立法背景、体例和内容等方面,结合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与保护消费者权益面临的问题,对《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围绕预付费消费、老年消费、网络直播带货等消费热点进行了案例分析,受到与会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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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表示,年主题和《条例》的宣贯,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温暖,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普法教育,坚持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尽享高品质生活。

省人大、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及律师团成员、省级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中央、省市媒体共150余人参加了活动。

监督电话:0351-3535573
投诉电话:0351-33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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