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消费资讯

“UPF200+”“UPF500+”“UPF2000+”……防晒衣UPF值虚标或涉嫌虚假宣传

来源: 中国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4-05-10阅读量:914

炎炎夏日,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自我防护,在户外街头,能看到防晒衣、防晒帽、防晒面罩几乎成为人们出门在外的标配。

与此同时,乘着这股东风,防晒行业内也跑出了不少品牌“黑马”。

凭借“硬核防晒”出圈的新锐品牌蕉下、ohsunny,运动品牌李宁、安踏,羽绒服品牌波司登,内衣品牌蕉内,快时尚品牌优衣库、太平鸟,户外品牌迪卡侬、骆驼,主打光腿神器等品类的小野和子、觅橘等各路玩家也都在跑步入场,力求瓜分一块市场蛋糕。

近日,《中国消费者》杂志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购物中心发现,有不少运动品牌、集合店、零售店都把防晒衣、防晒帽等产品摆放在了显眼位置。电商平台上售卖的防晒衣款式则更加丰富,在防晒指数、舒适度、时尚性等方面各有千秋。

记者了解到,防晒衣的关键性能指标是UPF(紫外线防护系数),消费者在购买时大都会注意UPF值,因此,许多品牌制造商在开发防晒衣时会特别注意提高UPF值以增强其竞争力。在电商平台上搜索“防晒衣”,记者发现多数品牌防晒衣都能满足UPF40+或UPF50+的条件,有些品牌宣称高达UPF200+,甚至更高,而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少。

有消费者投诉称,今年3月4日在拼多多平台的小野和子旗舰店购买了一件户外防晒衣,店铺宣传衣服能达到UPF200+,收到衣服后发现商标上标注UPF50+。消费者认为店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了高价防晒衣。  

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进入某电商平台的小野和子服饰旗舰店,看到一件2024年新款“关晓彤同款冰雾粉连帽防晒衣”,其商品详情页中宣传该防晒衣拥有8大核心优势,特别指出“水洗100次仍达到UPF500+”,而记者询问客服该防晒衣的防晒指数时,客服却回复“这款防晒衣采用韩国进口纱线原纱,能有效阻隔99%紫外线呢,国家标准要求UPF50+,咱们家这款UPF200+哦~”


image.png

商品详情页中分明在醒目位置上印着大大的“UPF500+”,怎么到了客服这里就变成 UPF200+了?为了搞清这款防晒衣的防晒指数到底是多少,记者表示想看一下这款防晒衣的质检报告。客服回复记者,商品详情页上有展示报告,完全可以放心购买。于是,记者按客服所说在页面上找到了一张检测报告的图片,但图片非常模糊,根本看不清上面的内容。随后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客服终于给记者发来一张质检报告中关于“防紫外线性能”一项的截图。报告截图显示,该款防晒衣的UPF紫外线防护系数实测值为>50,并非客服口中的UPF200+,更不是商品详情页中所宣称的UPF500+。

image.png

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小野和子品牌,目前各大品牌防晒衣其实都在卷防晒数值,而且数值越卷越高,UPF500+还不够,有些品牌甚至打出了UPF2000+。

image.png

image.png

那么,是不是说UPF数值越大,防晒效果就真的越好呢?

据了解,UPF是英文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的简称,即紫外线防护系数。根据国家标准中的定义,UPF指的是“皮肤无防护时计算出的紫外线辐射平均效应与皮肤有织物防护时计算出的紫外线辐射平均效应的比值”。UPF值越高,就说明紫外线的防护效果越好。

按照这个逻辑,那UPF2000应该比UPF50防晒效果好得多,记者看到某户外品牌推出的“UPF2000+”的防晒衣,甚至自称超出行业标准40倍。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UPF50和UPF 2000数值上看起来差距有足足40倍,但其实并没有提高多少防紫外线性能。UPF等级为10表示的是服装面料将允许1/10(大约10%)的紫外线辐射通过,相当于能阻挡90%的紫外线。UPF50等级的服装面料则是允许1/50(大约2%)的紫外线透过,相当于能阻挡98%的紫外线。而UPF 2000实际上阻挡紫外线效果≥99%,相比UPF50在阻挡紫外线的效果上只是提高了1%左右。

该业内人士还强调,根据GB/T 18830《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合规的UPF值标注方法其实只有“UPF40+”和“UPF50+”两种,即使这个数值真的达到2000+,也只能标注为“UPF50+”。除此之外的标注方式,很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判断形成误导,使其误认为标注了“UPF50+”的防晒衣性能比不上“UPF2000+”,其实这就是品牌之间的一种不良竞争。

那么,防晒衣品牌虚标UPF 值这种做法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呢?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监督处二级调研员赵峻峰向记者表示,防晒衣企业在广告中宣称的UPF值需要有相关的数据来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证明,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防晒衣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紫外线防护系数,如果在广告宣传中夸大紫外线防护系数,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欺诈。一旦被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价款三倍的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监督电话:0351-3535573
投诉电话:0351-3330315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9号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晋ICP备20220031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