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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款太阳镜测评:千元产品不如这些百元级的

来源: 中国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4-05-10阅读量: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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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镜作为“防晒”必备品之一,你买对了吗?

近日,山东省消协联合济南市消协对济南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品牌太阳镜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0款太阳镜在结构与材料、镜片尺寸、光学性能和透射性能等共11项指标检测中均符合标准要求,但售价近千元的凯迪拉克太阳镜和JEEP太阳镜未能进入五星榜单。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各检测项目的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其中,光学性能占比30%、透射比性能40%、相对视觉衰减因子占比30%。综合性能表现突出的样品有14款,分别为:帕莎太阳镜、MOLSION(陌森)太阳镜MS、SEROVA(施洛华)太阳镜、COOLESHA酷e夏太阳镜、舒马赫太阳镜、浪特梦太阳镜、Helen Keller(海伦凯勒)太阳镜、娥帛(EBO)太阳镜、派丽蒙太阳镜、茜茜遮阳镜、HORIEN(海俪恩)太阳镜、BOLON(暴龙)太阳镜BL、古狮太阳镜、babala太阳镜。

对此,山东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要根据镜片类别、分类号及适用场合选购适合的太阳镜。我国现行太阳镜标准GB 39552.1―2020《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分别就镜片类别、分类号及适用场合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可通过镜腿或标签查看镜片的类别、分类及执行标准号。


镜片类别、分类号及适用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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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消协在比较试验报告中指出,对于没有眼部疾病的人来说,戴太阳镜是一种积极的护眼方法;对于患有白内障、角膜炎、眼干燥症的人群来说,佩戴太阳镜可以减少光线对眼睛的刺激,减轻畏光、流泪现象。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佩戴太阳镜,青光眼、色盲及夜盲症三类人群不适宜佩戴太阳镜。此外,消费者在佩戴太阳镜时,还需要注意眼镜的使用周期。当太阳镜镜腿镀层脱落、锈蚀或镜片刮花、膜层脱落时,注意及时更换。同时,还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佩戴不合格的太阳镜,比不佩戴对眼睛的伤害更大。这是因为佩戴太阳眼镜时会降低进入人眼的光通量,致使佩戴者瞳孔增大,在同等外界条件下,如果太阳眼镜不能阻挡相应量的紫外光,比不佩戴太阳眼镜时接受的紫外光更多。


太阳镜样品星评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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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星级产品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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