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聘任杨利民等30名同志为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1阅读量:885
为了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经过个人自愿申报,省消协认真考察,省消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聘任杨利民等30名同志为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聘期两年。
附: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名单
杨利民 陈文生 韩 飞 李朝泽 亢 俊
李 杰 梁丽娟 徐帼红 苏 凯 白亚珍
贾永峰 张福如 慕英杰 李建峰 高 鹏
曹耀杰 高凤英 白 维 杜增辉 杜 杰
李迎春 刘 超 李富贵 贾俊峰 蔡 乐
刘佳赟 王亚军 张 涛 王 静 冯成凤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