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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空隙率高达81.8%!一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3-07-13阅读量:908

混装搭售,过度包装茶叶,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81.8%......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茶叶过度包装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柯桥加盟店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案


2023年5月16日上午,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柯桥区厦门山国茶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粽里寻茶”的礼盒,数量共10盒,存在过度包装(混装搭售)的情况。该礼盒内包含了绿豆糕、粽子、纸扇和书签。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茶行改正并下架上述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礼盒。该茶行负责人立即下架了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礼盒。


绍兴柯桥圣韵食品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4月25日上午,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绍兴柯桥圣韵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卢正浩”牌龙井绿茶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经查,该款茶叶包装空隙率超过50%,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其他食品空隙率保持在不超过45%的要求。当事人销售上述茶叶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茶行改正并下架上述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绿茶。


百官顺兴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且拒不改正案


2023年4月19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对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顺兴茶叶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测,当事人销售的“紧压白茶•白牡丹”(规格35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7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当事人已于2022年10月14日因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违法行为被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本次执法抽检为同系列茶叶且包装空隙率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属于拒不改正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绍兴上虞沁园茶庄等5家茶叶经销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系列案


2023年4月19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执法抽检,5家茶叶经销店销售的茶叶存在过度包装:

➣绍兴上虞沁园茶庄销售的“紧压白茶”礼盒(商标:太姥山、规格280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79.2%;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顺兴茶叶店销售的“紧压白茶•白牡丹”(规格35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79.0%;

➣绍兴市上虞区君子茗茶叶商行销售的“百年藏仓普洱茶(熟茶)”礼盒(规格35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81.8%;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鼎茗苑茶叶商行销售的“紧压白茶”礼盒(商标“玉芷芽”、350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66.4%、包装层数实测值为4:;

➣绍兴市上虞区澳信茶叶店销售的“普洱茶(生茶)紧压茶”礼盒(规格32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57.4%。

5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


诸暨市大越茶院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4月19日下午,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诸暨市大越茶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绿茶存在过度包装情况。经查,该款绿茶包装空隙率超过60%。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绿茶。


新昌县七星街道一壶茶庄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6月7日,新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一壶茶庄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明前龙井新茶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经查,该款茶叶空隙率为69%。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茶庄立即改正并下架所有相关不符合规定的新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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