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1月11日,山西省“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贯活动在太原万达广场举行。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消协副会长郝建玉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省局12315指挥中心、省消协、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太原市各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经营主体代表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活动。
山西省“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贯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举措,也是宣传贯彻《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具体行动。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域放心,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机制;扩大宣传教育,传播放心消费“正能量”,着力提升全省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全方位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将深入全省各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为全省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郝建玉指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消费环境建设离不开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建立消费纠纷化解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机制。积极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对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和消费常态,带动消费环境整体提升。要通过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的认同度,引导更多市场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效。
去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全省18部门制定出台《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和示范区域三项《评估细则》,明确了三级评估指标、评估内容及评估方式,为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评估标准和依据,着力打造“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全省域放心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列入“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的创建主体758家,其中示范单位686家,示范行业10家,示范区域62家。